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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晶博光电有限公司塘厦第二分公司自主竣工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19 16:53:08 | 浏览量:1786

东莞市晶博光电有限公司塘厦第二分公司组织召开“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分别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晶博光电有限公司塘厦第二分公司)及协助成员组成(详见名单)。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次竣工验收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桥蛟西路91号;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30000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从事手机玻璃盖板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手机玻璃盖板7200万片。其工艺:原料→滚涂→曝光→开料→精雕→清洗→检验→强化→平磨→扫光→清洗→丝印→烘烤→真空镀膜/喷镀→贴膜→包装出货。主要设备有主要设备有滚涂机1台、开料机4台、CNC精雕机120台、超声波清洗机11台(均为3槽式,共有水槽36个)、平板清洗机6台(配套水槽16个,尺寸:0.5m*0.5m*0.5m)、清洗槽25个(尺寸0.8m*0.4m*0.75m)、平磨机80台、印刷机88台、扫光机77台、强化炉7台、烤箱21台、曝光机1台、真空镀膜机5台、镀膜机1台、贴膜机28台、纯水机2台等设备。现员工人数为1500人。项目于2019年2月经贵局审批同意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东环建〔2019〕3011号。

2. 验收监测结果

于2019年12月19日经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废气噪音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XY20190890号。

监测结论如下:

3. 项目滚涂、曝光、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到楼顶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标准;项目喷镀、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到楼顶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标准;厨房炉灶以清洁能源为燃料,厨房油烟由管道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4. 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5. 现场情况

6. 废水

 项目定期使用干净抹布对丝印机进行清洁,不使用清水进行冲洗,故此过程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精雕、平磨、扫光废水:项目精雕、平磨、扫光过程产生的废水经管网收集后引至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自身提供的回用水标准后100%回用于精雕、平磨、扫光工序。

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管网收集后引至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和纯水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标准及自身提供的回用水标准后85.5%(15.39吨/天,折合4617吨/年)回用于清洗,14.5%(2.61吨/天,折合783吨/年)经零散废水收集装置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由自建雨污分流管道收集后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入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7. 废气

1)工艺废气

滚涂、曝光工序:项目滚涂、曝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到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丝印、烘烤工序:项目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到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喷镀、烘干工序:项目喷镀、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到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2)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炉灶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厨房油烟由管道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8. 噪声

项目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9.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玻璃沉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油墨罐、碱性清洗剂罐经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项目丝印设备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油墨的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项目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10.         结论

东莞市晶博光电有限公司塘厦第二分公司项目已完成建设,现场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符合“三同时”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11.         要求

要求单位今后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治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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